《专利法》为了保护发明创造、鼓励创新,赋予了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控侵权人来保护专利权的权利。实践中,专利权人行使权利超过了正常维权的边界,则构成了权利的滥用。
法妞网友
假冒他人专利与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区别有哪些?
律师解答:
在涉及专利的侵权纠纷中,有两种比较常见的纠纷,分别是侵犯专利权纠纷和假冒他人专利纠纷。关于侵犯专利权纠纷,一般受到的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发生侵权纠纷时,如发明专利为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假冒专利是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在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被假冒的专利是客观存在的有效专利。假冒专利的行为直接危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也欺骗了消费者,扰乱了专利管理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通常表现为未经许可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或未经许可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社会公众误以为其是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且其产品为专利产品。
律师补充:
专利权人是指专利权的所有人。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要缴纳各种申请费用,在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通知规定的日期内缴纳额定的年费,专利年费也叫作"专利维持费"。专利年费采用累进制,即专利权人所缴纳年费的数额是逐年递增的。
假冒他人专利与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判断标准并不相同,关于两者的判定应当分别依据各自的法条进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不以侵犯专利权为必要条件,同样,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不一定就构成假冒他人专利,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