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仅保护局部结构,被控侵权产品为整体产品
计算方法:按照局部结构本身的价值及其在整体产品利润中的作用确定赔偿额(考虑贡献率)。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1号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依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应当限于侵权人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因其他权利所产生的利益,应当合理扣除。
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系另一产品的零部件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零部件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成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为包装物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包装物本身的价值及其在实现被包装产品利润中的作用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二、专利保护整体产品,但发明点仅在于局部,被控侵权产品为整体产品
计算方法:以整体产品价格为基础计算赔偿额为原则,局部结构价格为基础计算赔偿额为例外:
当发明主题名称过于宽泛,即专利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改进部分仅在于局部,体现发明点的技术特征之间相互配合或者单独发挥作用即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
案例:莱顿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与苏州新世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盖茨优霓塔传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发明的主题名称以及权利要求的内容,是准确界定侵权产品的依据;第二,与发明主题名称相对应的侵权产品的单价是赔偿额计算的基础,不能仅以体现发明点的部分技术特征所对应的零部件单价为基础,除非当发明主题名称过于宽泛,也即专利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改进部分仅在于局部,体现发明点的技术特征之间相互配合或者单独发挥作用即实现专利的发明目的时,才需考虑是否应对侵权产品的单价予以调整,也即考虑技术贡献度问题;第三,侵权人因侵害专利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应当全部纳入到赔偿额的范围,除非侵权人举证证明其获得的利益中,还包含由商业秘密、商标等其他权利所产生的利益。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