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哪

白癜风诊疗体系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894936.html

问: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哪些?

答: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中指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

(一)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

(二)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条 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十一条 款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

(三)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 款的规定的。

问:专利申请在哪些情形下,在先申请不能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答: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

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580.html


苏ICP备11050075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