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发明专利的创造性的审查主要依靠“三步”法来确定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三步”法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a)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b)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c)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标准,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例如可以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来源:琳达刘知识产权
(图片/内容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如果侵害了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