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发明人还有专利权人有何不同

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经常有人分不清,专利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应该如何填写,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专利申请人、发明人还有专利权人,他们有什么不同?

专利的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的当事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专利的发明人是指,实际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对发明创造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注意: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很多情况下,发明创造都是发明人,利用单位资源或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做出的,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应当属于单位,而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申报专利。

当专利授权公告之后,申请人就转变为了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主要包括三种权利:

第一、独占权,即独占实施本专利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未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

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第二、许可权,即专利权人可以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第三、转让权,即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转让给他人。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能够清楚地知道了,专利的处置权归专利权人所有,发明人仅享有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和署名的权利,而不享有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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