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实用新型专利而言,由于申请的项目多通过率也较高,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许多并不符合专利要求的产品去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这篇文章小编就以实际案例为大家说明一些常见的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产品情况,大家在申请时也要尤其注意哦。
实例观察01
一种多腔调味瓶,将两个瓶体集合在一起,可同时装两种调味品。
权利要求:一种多腔调味瓶,其特征在于:包括 瓶体(5)、第二瓶体(4),所述第二瓶体(4)内嵌在 瓶体(5)内部,所述第二瓶体(4)上设置有第二瓶颈(3),所述第二瓶颈(3)穿过 瓶体(5)的侧壁,所述 -瓶体(5)上设置有 瓶颈(1),所述第-瓶颈(1)与第二瓶颈(3)朝向相反,在所述 瓶颈(1)、第二瓶颈(3)的端口分别设置有 瓶塞(7)、第二瓶塞(2)。
案例分析02在审查过程中却发现已在互联网公开,并在申请日之前已有购买记录。不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条件。
法律根据03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审查指南》规定:被审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各个厂家要注意了,在产品广泛投入市场之前,我们就需要及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防止后续申请失败的情况,丢失本应有的权益。
文章转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