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了专利法。那么,申请人申请专利应该怎样选择专利类型呢?高沃小知从专利法角度为大家释疑:
专利法第二条规定了专利法中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根据专利法中的规定,专利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待申请专利所要保护的内容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
如果待申请的专利所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三者的结合,那么申请人就需要申请外观专利了;如果待申请的专利所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那么申请人就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了,且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对于上述待申请的专利所要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两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但当待申请的专利所要保护的是产品的方法或者对方法的改进时,就只能选择申请发明专利。
在待申请的专利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也可以申请发明专利时,申请人可以从待申请专利的发明点进行考虑。
在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其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可见,在进行专利审查的过程中,需要判断发明专利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需要判断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也就是说,审查过程中评判发明专利和新型专利创造性的标准不同,发明专利需要突出的实质性特定和显著的进步,比实用新型的评判更严格。
另外,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可见,不同的专利类型的期限不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发明专利在经过初步审查阶段后还需要经过实质审查的过程,而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仅需要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判断是否授权。从中可以了解到,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长,但审查的过程也长,也就是从申请到给予授权或者驳回的时间长,所以,申请人在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时,也可以从需要的保护期限和审查进度进行考虑。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所以,根据此条法规,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同日申请。
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需要结合待申请专利的内容以及申请人对时间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是专利申请中不可或缺的一步。当然,如果您不了解您的发明创造该申请什么专利,建议咨询专业代理机构分析指导。
编辑:高沃知识产权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gaowo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