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专利发明

现在起,符合申请条件的专利发明也可以领到专项资助资金了!日前,记者从西宁市财*局获悉,在年西宁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发放仪式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培训班上,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项、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8家、符合专利代理机构1家、专利代理师3人分别给予了相应资助,兑现资助资金万元。

  据悉,为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财*局、科技局联合制定了《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市财*单独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西宁地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等工作,包括专利资助、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资助、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资助和专利奖励资助等。

  申请专项资助资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记者了解到,根据《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规定,上一年度,在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元。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并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资助0元。同一技术方案向多个国家(地区)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专利,最多给予2个外国国家(地区)的资助。每家单位、个人年度 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财*资金的投入有效刺激了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和专利发明工作的积极性,不仅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加快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步伐,为绿色创新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市财*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王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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