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滨州4月21日讯(记者张爽)4月21日,滨州市*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将于年5月5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重大专利奖的奖金为每项20万元人民币,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4月4日,滨州市*府制定发布了新的《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这是滨州市在年《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的又一次优化升级,新《办法》在市专利奖的奖项设置、奖金额度、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调整。目的在于鼓励大众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是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特点、十强产业集群高速发展新情况的新举措,是保障专利奖励*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方法,更是落实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富强滨州”的有力抓手。
该《办法》共有18条内容,从法律依据和工作宗旨、奖项设置、工作原则、工作机构、申报条件、推荐及评审程序、奖励*策和相关附则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市专利奖每年度评审一次,市专利奖设重大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年授奖总数不超过50项;市专利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按照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自主创新,注重社会和经济效益。
《办法》规定了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机构由市*府设立的市专利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内容包括初评、终评的评审程序设置,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评奖标准,拟奖励名单的公示,评审结果的审批等。
《办法》对表彰奖励进行了规定,市*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市专利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重大专利奖的奖金为每项20万元人民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每项3万元、2万元、1万元人民币。获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专利奖、省专利奖等。
相较于老《办法》,新《办法》虽在专利奖授奖总数有所压减,但奖金额度进一步提高;在评审组织管理机构上做了优化合并;专利奖申报渠道全面拓宽,推荐单位增加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级行业协会;同时,评审工作程序更简便优化,老《办法》规定先公示拟奖励名单,后召开专利奖励委员会审议,公示期30天,而新《办法》规定市专利奖励委员会审查确定拟奖励名单后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据介绍,滨州市自年就设立了市专利奖励制度,制定印发了首部《滨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年进行了一次完善调整。专利奖以滨州市*府的名义颁发,旨在奖励在滨州市辖区内发明创造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专利和为此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专利奖励制度自实施以来,对调动全市科技和专利工作者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创新社会氛围、建设创新型城市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滨州市专利奖办法的进一步优化,对滨州市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升技术创新水平,促进专利技术的运用,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滨州市高质量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