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者看到的是努力,失败者看到的是距离

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别再被“天才”给欺骗了,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天才”》,文中主要讲述的是天才背后的努力。虽然不是爆文,但还算有点阅读量,不过最让我感兴趣的是评论。评论主要分为两派,其中一派我就称为努力派,另一派就成为天才派吧。

首先,我得自我检讨一下,我的文笔确实不好,逻辑也未论述得很完整。所以有些人也是很不赞同我的观点,不过是人总会有意见相左的时候,也没有对错之分,只是想对此深入探讨一下。

努力派的观点是:天才都这么努力,作为普通人还有不努力的理由吗?

天才派的观点是:别逗了!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嘛?

对此,我想说的是。确实,天才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超越的。但是,天才和普通人之间的差距到底在哪里?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就是99%的汗水加1%的灵感,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我在网上搜了一下,有的人说没有那后半句话,我们姑且不论有没有?就当这是完整的句子。

那么他这句话说的有错吗?我觉得没错,那1%的灵感确实很重要,没有那1%的灵感,就用不到99%的汗水。那么,我们普通人和天才的差距就在那1%的灵感吗?不,天才和普通人的差距是那99%的汗水。就像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而灵感常有,真正去完善它的人却不常有。我想被苹果砸中的人不止牛顿一个,对于苹果会往下掉进行思考的人也不少,但最终只有牛顿写出了万有引力。

我们来举个实际一点的例子吧!关于电灯泡的发明人,想必大家都会想到爱迪生,但真实的情况又有多少人了解?世界上 个电灯泡是爱迪生发明的吗?

如果在央视《开心辞典》或《非常6+1》的栏目中遇到这个问题,你肯定会回答,是!从小我们就被教科书上的一个发明故事所感动——爱迪生实验失败上万次仍坚持不懈。然而,历史却告诉我们,科学发明,大多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电灯泡的发明不只爱迪生一个人的功劳。现代电灯泡这项发明有三大核心:通电发光的灯丝;其次是真空或低压惰性气体防止灯丝高温氧化;第三是长时间发光。翻阅电灯的发明史,有一个人不可不提: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约瑟夫·威尔森·斯旺。年,斯旺比爱迪生早20年制成了一个碳丝电灯。遗憾的是,他未能获得使碳丝保持长时间工作的良好真空环境。直到年,英国的真空技术发展到合乎需要的程度,他才发明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并且获得英国专利。斯旺自己的屋子是英国用电照明的 所私人住宅。而爱迪生对灯泡的研究始于年。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他们没有足够财力继续完善这项发明,于年把专利卖给了爱迪生。爱迪生购下专利后,尝试改良使用的灯丝,试验了多种材料。年10月21日,1根直径为0.厘米、碳化了的棉线作灯丝,亮了45个小时。年,爱迪生才制造出能连续亮上个小时的毛竹丝灯。因为斯旺和爱迪生发明电灯的时间差不多,历史上他们为争夺电灯的发明权还打起了官司。在英国,斯旺控告爱迪生侵犯专利,后来他们在法庭之外解决了争议,于年在英国建立一家联合公司。但后来,斯旺把他的权益及专利都卖给了爱迪生。而在美国,年,亨利·戈培尔同样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维持了小时,他的发明在今天看来,才是 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遗憾的是,他并没及时申请专利。即便如此,美国专利局曾判爱迪生碳丝白炽灯的发明有前科,属无效。经过多年的官司,爱迪生也只取得碳丝白炽灯的专利权。

由此看出,爱迪生的 发现,是用毛竹丝代替碳做了灯丝。此后,爱迪生发明了高功率的发电机,绝缘电线,分流电路等,对电灯的推广和应用作了巨大贡献,使普通老百姓也能用得起电灯,因此人们才普遍把爱迪生认作是电灯的发明人。事实的结果就是,1%的灵感是别人的,99%的汗水是自己的。

我们不否认天才的成就,但是天才跟我们之间的差距真的有这么远吗?对此,还真有人做过实验,我们不妨来看一下结果。

我们给大家介绍其中一个人,他叫刘易斯·特曼,这个人可不是德国人,也不是纳粹,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而且他一生干的事带有强烈的商业味道,干什么?他要搞智商测试。如果我们把人的大脑看成一个灰箱,我们要搞出一套客观的标准来进行测试,这不就可以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了吗?比如说75分以下,你就干点粗活就行了;75分到85分的人呢,可以搞一旦半技术工种,比如说理发师,如果85分以上的人再干理发师,就可惜了,这样的人应该去搞创造性活动。如果你想出人头地,成为社会精英,对不起,你的智商一定是分、分以上。这就是特曼一辈子他想搞出这么一个计划,不仅是一个科学研究,甚至是一个商业项目,每一个人生下来之后,长到一定岁数,到他那儿测一下,拿一个分数,然后参加社会分工。如果这套方法要是靠谱,那还了得?整个人类社会的协作成本将会大幅度降低。你想,我们今天大量的工作都是在甄别人,如果智商测试靠谱,那大学就再也不用搞高考了,直接按这个分数录取,大公司搞招聘也就太简单了。

当然了,特曼本人还是一个非常严谨的科学家,在那么早的时代,他就干了可以说到那个时候为止,人类最漫长的一个社会实验。那个实验是从年开始,一直干到他死,年,前前后后是35年。这个实验是怎么玩的呢?他先跑到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选了0个儿童,然后智商测试,其中 的个儿童,那平均智商都在分以上。那这帮儿童他建立档案,然后长期跟踪,这些人甭管是上学,还是入职,是跳槽还是提拔,还是发表一篇论文,全部都跟踪记录,一直跟踪到年,这些小孩有的都岁数挺大的了。后来结果发现,三个。 ,这帮人他的平均创造力结果并没有优于平常人;第二,这帮人当中虽然智力都很高,但是有的人就是混成了我们今天讲的Loser,什么普通的工作,甚至还有住精神病院的,请问你怎么解释?但是更要命的一点是,他淘汰的,不是0个儿童选的吗?淘汰的那些人当中,反而诞生了两个诺贝尔奖的获得者。

而且更有趣的是,这个特曼这个人也许长期跟踪,跟这帮小孩也建立了感情,而且更重要的一个动机呢,他也希望这些人做出更好的成就,还经常在漫长的35年时间里面,跳出来帮助这些人,帮你找一个更好的工作,帮你上个好学等等。但即使这样干涉,实验结果仍然是令人失望。特曼临死的时候留下这么一句话,这句话应该被我们今天认真地汲取,就是看来智商和社会成就没有什么关系。那为啥呢?这好像跟我们普通人的直觉是反的,一个人智商高,将来就应该社会竞争力强,对吧?

真的很为这些天才派感到悲哀,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路堵死,早早的下了定义,认为自己达不到那种高度,所以放弃的时候格外轻松。

也很为那些努力派感到庆幸,也许你们不被时代理解,也许你们还要遭受社会的嘲讽,但是你们和天才是走在同一条道路的。我们并不否认天才的智商,但是更认同天才的努力。也许你再怎么努力也成为不了天才,但是没有一个天才是不需要努力的。也许你再怎么努力也成为不了爱因斯坦,但是你可以努力成为一位物理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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