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运营求职招聘QQ群 http://www.xianmeng.net.cn/fengshang/xinchao/866.html——郑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与宋*礼专利权权属纠纷案裁判要旨
关于“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发明创造的认定中,“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等物质条件和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技术条件;“主要”是对前述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研发过程中所起作用的限定,系指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是作出发明创造不可缺少的条件,相对于发明人使用的其他来源的物质技术条件而言,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在重要性上胜过其他来源的物质技术条件,居于主要地位。
裁判文书摘要一审案号()豫01知民初号
二审案号() 法知民终号
案由专利权权属纠纷
二审合议庭审判长罗霞
审判员潘才敏
审判员周平
法官助理林玥希书记员李思倩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郑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中原西路与飞龙路交叉口创新创业综合体研发中心1层2层。
法定代表人:邵国胜,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宗奎,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余丹,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宋*礼,住河南省郑州市。
一审裁判结果驳回郑州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判时间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涉案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百七十条 款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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