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中国,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不管是在网络平台上卖假货还是随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今后都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今年的“两高报告”中,也专门拿出篇幅介绍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
近日,全国*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接受红星新闻专访时透露,今后将会加大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正在修订中的专利法,也拟提高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额度。
▲全国*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知识产权纠纷增加
是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提高的标志
红星新闻:这几年,中国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加了不少,网络平台上卖假货,还有朋友圈曾曝出的假代购,其实都是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制假售假。您觉得,对于这类案件,如何增加行*执法以及司法审判的震慑力?
何志敏: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论是法院的受理量还是行*执法的受理量都在快速增长,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变差了,恰恰相反,说明企业实力增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变好了。
为什么呢?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的价值越来越高,企业自身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所以纠纷会增加。第二,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变强,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利益的愿望也更强了。第三,社会公众、各种市场主体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认可,行*执法和司法保护的公信力提高了。现在,市场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大幅上升,对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所以有了纠纷愿意寻求行*执法保护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
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行双轨制,一个是司法保护,一个是行*执法保护,两条途径相互协调。司法保护一般要经过比较长时期的审理,其周期较长,当然司法保护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一道闸门,起到最终裁决的作用。第二个途径是行*执法,这具有非常明显的中国特色,虽然国外也有一些行*保护措施,比如海关禁令,但远没有我国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府都有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行*执法 的优点是快速、主动,尤其是打击恶意侵权或重复侵权案件,它的效果更加明显,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和自然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更为有效,广受欢迎。国际上有一种说法,中国的知识产权仅仅用了30多年时间就走过了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发展历程。从根本上说,就是得益于我国具有强大的知识产权行*管理体系和两条途径保护的制度设计。
专利法修订中
或将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度
红星新闻:在行*执法时,可能遇到执法权分散,会不会出现几个部门同时执法的现象,怎么去解决执法权分散、提高执法效率的问题?
何志敏: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到目前为止,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是高度分散的,专利、商标、版权等各成体系,专利执法在知识产权局,商标在工商局,版权在新闻出版。中央深改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综合改革,专题研究综合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点的文件,就是要着力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高综合管理和执法效能。当然,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执法问题,在我国当前发展阶段,还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促进,包括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特别是促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改革,就是要解决刚才你说的管理分散和执法统一问题,包括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以便统一审判标准。
红星新闻:惩罚的力度会提高到怎样的程度?您觉得惩罚的起点线应该提高到多少才能够起到震慑效果?
何志敏: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力度,一是要降低侵权案件立案的门槛,比如说你卖盗版光盘,原来要30张以上才能立案,现在已经把门槛大大降低了;二是侵权赔偿数额大大提高,过去采用填平原则,就是损失多少赔你多少,这显然起不到震慑作用。现在,无论是行*处罚还是司法判决,赔偿额都提高了,比如两倍、三倍的惩罚性赔偿,加大了对侵权的惩罚力度。
红星新闻:今后这个惩罚性赔偿额度还会继续提高吗?
何志敏:目前处于探索阶段,一般不超过3倍,下一步会在立法中明确具体标准,正在修订的专利法将对这个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至于具体赔偿多少,法院将酌情裁决。总之,中央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毫无疑问必须解决贯彻执行。当然,仅仅从严还不够,还有一个快速处理纠纷的问题,因为更多的纠纷没有那么严重, 在侵权初期就化解掉。所以,知识产权行*执法具有的快速、主动优势无法替代,必须继续加强。
红星新闻:我们如何理解这里的“从快”?
何志敏: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些年在各地大力开展快维中心建设,就是针对特定产业,建立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维权以及对侵权纠纷快速处置的机制,效果十分明显,往往侵权在初期甚至在萌芽状态,就把纠纷化解了。
打击制假售假
需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红星新闻:今年*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推动网购、快递健康发展,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惩处,那么,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如何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呢?
何志敏:我们注意到,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上侵权确实不少,特别是假冒和出售伪劣产品,还有著作权侵权较多。各级*府都加大了打击力度,包括修改法律和制定*策措施来打击侵权行为。比如修改的专利法中,拟规定线上平台提供者的连带法律责任。网购是个新生事物,发展非常迅速,国际上都在探索这种新模式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总体来看我国在一些方面走在了前列。
红星新闻:这次两会,有*协委员提出提案,认为制假售假应该直接入刑,还呼吁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机制,您觉得为解决假货问题,制假环节有没有可能引入这种惩罚性赔偿的机制呢?
何志敏:产品制造环节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国际上流行委托加工,不能简单地说这就是制假。对于恶意侵权、故意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获取不当利益,当然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这是毫无疑问的。我赞成降低恶意侵权和制售假冒产品入刑的门槛,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制度设计。我要强调的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还是一个社会系统问题。公众也要提高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比如不知假买假,如果都不去买假货,那售假就无利可图,制假售假现象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红星新闻:有时候社会公众也不一定能分得出是不是假货,比如之前出现的假代购现象。
何志敏:无论*府、司法机构,还是公众,都有责任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共同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消费者能够判断,一个世界名牌包几百块钱能买的来吗?不能知假买假。归根到底,保护知识产权也需要全社会树立尊重知识产权、崇尚知识产权的意识。此外,还特别需要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有责任。我相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一定会越来越大,社会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也会越来越强。
新型侵权该如何保护
“洗稿”算不算侵犯知识产权?
红星新闻:现在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出现了很多新形态,比如之前新媒体创作领域出现的“洗稿”,这种行为算不算抄袭,是否侵犯了别人的版权?对于这类新问题,有没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
何志敏:这其实是伴随技术创新,新经济形态、新商业模式所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新问题。这个问题在国际上还是一个难题。随着新技术的高速发展,新的经济形态和商业模式演变非常快,来不及制定法律来规制。共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问题究竟怎么处理?它给知识产权制度设计带来很大的挑战。此外,新的技术领域,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也需要研究制定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至于你说的“洗稿”是否侵权,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目前在全球范围来说都还处于前沿探索阶段。
红星新闻:从过去对知识产权缺乏概念到逐步强化意识,您觉得我们走了一条多长的路?
何志敏:我们比国外走得快多了,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从引入到现在不到40年。我国的 部知识产权法律《商标法》是年施行的,到今天还不到35年。我们用不到40年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二百年的知识产权发展道路,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展。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已经进入世界前列,从学习模仿到全面接轨再到主动作为,正在实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 者的角色转变,这是历史性的成就。
如何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
国务院计划制定职务发明条例
红星新闻:*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而 检的报告也提到,要严格区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挪用公款的界限。西南交通大学也在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但在现实中,科技工作者可能会担心在真正落实权益时遭遇障碍,您怎么看?
何志敏:我们的制度设计中需要进一步明确,怎么更好地给发明创新者个人更大的权益。总理在*府工作报告里面讲了,要给发明创新者更多的权益,包括终身的使用权。报告还有一句话特别重要,就是要坚决克服那些墨守陈规僵化的意识。职务发明成果,按照现行的法律和*策规定,其权利都属于单位,个人可以依据贡献得到奖励。西南交大关于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一个关键点,就是个人部分拥有产权,这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创新。发明人有了权利,对收益的分成才具有合法性。如果不享有所有权,就只有得到奖励的权利,奖励多少基本上由单位说了算。另外,怎么去计算收益,又带有技术性难度。比如一个手机里面,有一个人的某个专利得到了运用,但手机涉及到几百几千甚至上万的专利,那你就很难确定一个专利在里面产生了多少收益。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点,首要的就是解放思想,破除陈规的、僵化的意识。新修定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颁布了,国务院还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规定,但要真正兑现,还与某些其他规定不一致,很难操作。所以,需要加快清理相关规定,保持法律、*策的一致性。目前,国务院已把出台职务发明条例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就是要对发明人如何共有发明成果及其收益分配作出具体规定,这样就可以增加可操作性。
红星新闻记者丨赵倩北京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