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给地方局发出《专利申请相关问题的通报》
近日,江苏、青海等地方局向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和代理机构下发通知,进行整改。
青海局此次涉及件非正常专利申请,责令相关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对尚未审结的所有专利申请进行自查,将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全部撤回,并要求相关代理机构和签名代理师提交整改报告
截止3月18日,《通报》中我省件非正常专利申请,经我局督促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现已完成整改件,占非正常专利申请总量的98%。
江苏局此次的通知中并没有公布具体涉及多少件非正常专利
要求专利代理机构配合引导专利申请人主动撤回或积极申诉
对于需要申诉的,如果国知局已经发了《审查业务专用函》的,通过专利电子系统进行提交申诉材料;如果没有下发或者没有收到《审查业务专用函》的,就将申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发送到省局相关邮箱,不接受纸材料。
其实,代理师/工程师在专利申请的时候,自己心里多少知道这件专利是否擦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
而且在年1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年全国知识产权行*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就提及到,要提高发现和打击非正常申请的精准度。
基本上,国知局通告给地方局中的非正常专利名单,大部分都比较精准的
但是,也有被误伤,对于确实是被误伤的一定要申诉,如果你放弃,眼前是放弃了一件专利,长远损失的可能就是一片细分市场。
申诉通过后,会下发《审查业务专用函》
为什么说江苏、四川、河南、湖南的要慎重申诉
《通知》中,还明确说明:对于主动撤回后再次提交相同非正产专利申请的,对相关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开展调查,严格落实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协同限制和信用惩戒。
(PS:此前,有一些所将被列在非正常名单中的专利先主动撤回,然后再重新撰写一下,重新申报的,这次被堵住了)
对于有一些还存在侥幸心理,想试试看的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机构,需要慎重尝试
年1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河北省、江苏省、湖南省、四川省4个省份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进行信用评价和管理。
当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进行实行。
根据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
代理机构部分减分项中有一条:
被认定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但未被处罚的,每件扣1分,最高扣减20分。
代理师部分减分项中有一条:
被认定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但未被处罚的,每件扣1分,最高扣减20分。
A级为信用积分90分以上(含)分以下(含)的;
B级为信用积分80分以上(含)不满90分的;
C级为信用积分60分以上(含)不满80分的;
D级为信用积分不满60分的。
如果申诉失败,专利代理师和专利代理机构会有什么影响?
除了信用积分被扣减,最重要的是:
社会公众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查询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等级;
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计分明细和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等级;
专利代理师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等级和计分明细。
作为专利代理机构,当企业/高校/医院等寻找专利代理机构时,不用曾经代理非正常专利被信用处罚的机构,那就芭比Q了!(如之前的浙江某学校在招标中明确写明:被认定非正常专利免费继续写到授权;某研究院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出现非正常元/件的违约金)
(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务所,成立多家具有资质的事务所)
作为专利代理师,或许会影响你跳槽到下一家事务所
专利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试行)
专利代理师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