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小知识什么是专利申请中的现有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新颖性、创造性和现有技术之间的关系,可见现有技术在进行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评判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是现有技术呢?

  现有技术,是指年10月1日以前执行年的《专利法》,称为“已有的技术”,必须具有三性:1、公知性,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2、时效性:公开时间必须在被审申请的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和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一、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则指优先权日。广义上说,申请日以前公开的技术内容都属于现有技术,但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

比方说子萱申请了某件专利,其申请日为年02月14日,那么在进行现有技术的检索时,需要针对年02月14日之前的公开内容进行检索;

同样,该专利如果享有优先权,优先权日为年02月14日,那对现有技术的判断应当以年02月14日为时间依据。

二、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现有技术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专利技术公开和其他方式公开四种、均无国家限制。

1)出版物公开:

杂志、国标、行业手册、外国书籍、光盘影像等,需要注意的是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也不受年代限制,也不受其销量限制。

例如子萱发表了一篇论文《生物技术专利的法律问题》,并刊登在了某刊物上,此刊物在网上就可以看到,即使没有人使用,购买,查阅,但发表了,这也属于现有技术。

同样的,子萱印刷了五份《关于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仅供内部员工学习,并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行”字样,要求不得外传,这就不属于公开出版物。

对于出版物的时间判断,需要根据出版物的发表或出版的日期,月刊以对应月的最后一日为出版日,年刊则以该年的最后一日作为出版日,即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网络),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例:一本书,出版日期为年2月,并没有具体到某一日,这时这本书的出版日期就是年2月28日,同样,一本书,出版日期没有写日期只写了年份是年,那么这本书的出版日期为年12月31日。

2)使用公开:

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但是,未给出任何有关技术内容的说明,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得知其结构和功能或材料成分的产品展示,不属于使用公开。

例如子萱带着自己的产品去参加行业展览会,将产品制作出海报、宣传单页、样机等。

上述行为中,使用海报、宣传单页没有公开内部的结构、材料成分,不属于使用公开;而样机公开了内部结构以及工作原理,则属于使用公开。

再比如:子萱从市面上买来了某台机器,通过拆解获知了内部结构等类似行为,同样属于使用公开;

3)专利技术公开

专利技术公开是指,专利技术申请,通过初审后,公布及进入实审,这个公布指的就是发明专利已经被公开,因为专利就是以公开来换保护。(实用新型授权后公开)

4)以其他方式公开

为公众所知的其他方式,主要是指口头公开等。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以其发生之日为公开日。公众可接收的广播、电视或电影的报道,以其播放日为公开日。

在进行论文发表、宣传公开、口头汇报等工作前,有必要考虑下专利先行的必要性,因为一旦公开,对后续的专利申请将带来很大的麻烦,如果你真的已经遇到麻烦,不要慌,咨询专业的代理公司,来正确应对与处理。记住,知识产权遇到问题不要慌,找到专业人士处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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