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拒绝了人工智能AI被指定为

人工智能产生的想法和概念是激烈的所有权争论的核心。EP和EP它被描述为一种基于先进几何学的食品容器,以及在救援场景中基于光线的“吸引更多注意力的装置和方法”,是提交给办公室的专利,并与一名名为DABUS的发明者签署了协议。首席执行官斯蒂芬·泰勒(StephenThaler)创建的想象引擎,达布斯被描述为一种人工智能,由“许多断开连接的神经网络组成,每个神经网络都包含相互关联的记忆,可能具有语言、视觉或听觉的特性。这些“网”不断地结合和分离,导致了复杂概念的产生--例如专利申请中所描述的想法。申请是去年八月提交在英国、美国和欧洲,由英国萨里大学(UniversityofSurrey)教授瑞安·阿博特(RyanAbbott)领导的人造发明家项目团队。现行规则规定,人类必须被认定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以防止完全的公司发明权成为公认的创意实践。现在,人工智能拥有一种形式的“所有权”的想法已经与这一传统立场发生了冲突。这个团队争论“发明权不应仅限于自然人”,“如果是自然人,符合发明权标准的机器也应符合发明人的资格”。如果人工智能成为未来创意和有价值发明的共同来源,这个问题就不会消失,必须在某个阶段由专利局来解决。然而,EPO似乎还没有准备好处理人工智能作品是否有权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在十二月,EPO说:“EPO於十一月二十五日在非公开口述程序中听取申请人的论点后,拒绝批准EEP及EP,理由是它们不符合EPC的规定,即在申请中指定的发明人必须是人,而不是机器。预计会在年1月作出合理的决定。”早在八月份,雅培就说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过时了”,除非对今天的技术进步进行全面改革,“缺乏激励对于人工智能开发者来说,这可能会阻碍人类做出惊人努力的新时代。“然而,批评人士可能会争辩说,人工智能可以成为创新自动机的宝贵工具,但这些想法不一定需要由任何单一实体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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