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授权复盘1

北京中科白颠疯 http://disease.39.net/yldt/bjzkbdfyy/

复盘日期:年3月25日

申请号

专利名称

复盘人

XXX

XXX

陆井玉

不需要标记标号的专利,写起来有点爽啊!

方案的关键点在于:

将电池寿命预测用于混合储能系统,根据设定电池容量选择不同的控制策略。具体为,根据电池当前的寿命预测结果,判断当前的寿命阶段,根据寿命阶段来调节设定电池容量,设定电池容量作为选择控制策略的依据。

此案一通送分题;

有创造性的点为一条从属权利要求。

该从属权利要求中公开了一个简单公式(大概为s=1+e1/e2之类),并对不同寿命阶段进行了进一步的分类。如果审查为了某些目的需要驳回的话,很可能就被评述为:为了计算XXX,先怎么再怎么样,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容易想到的,为了匹配不同的寿命阶段,在各寿命阶段赋予不同的值,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常规技术手段(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规避)。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一个主观的东西,尤其是在申请阶段更是如此。

对于不是特别强烈要求保护的案子,遇到送分题时,通常不再看评述是否合理(整体评述有前景,并且具体评述与整体评述一致,有的通知书整体要评述有授权前景,具体评述中全部评为无授权前景,如果仅作简单合并,可能面临驳回)。

个人认为:该从权之所以被认为有创造性,跟该公式是关系的。发明人自己捣腾出的公式,有时候就是好用,这是一个技巧。但公式不能是现有的,简单推导的,也不太行。如果,是自己定义的,简单点儿也无妨(可以在公式之后紧随相关的特征来增加创造性)。如果,是推导的, 搞复杂点儿。根据以往的经验,发明人自己捣腾出来的公式,是非常有利于发明授权的。

当然,即便该从权被评述为不具有创造性,说明书中对权利要求支撑的过程中,也公开了足以争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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