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规定了我国专利法保护三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所以,“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三种专利类型中的一种。本系列文章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向读者介绍一些应知的有关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小常识。本文介绍如何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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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获取外观设计专利权需知道的一些事
先有权利,然后才能主张对自己拥有的权利予以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也是如此,它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后才能取得,并获得法律保护。
,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程序
首先,设计人或想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关权利人必须主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其设计予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申请,这是获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步。
然后,收到设计人或想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关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经专利局审查员对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的初步审查后,如果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就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并颁发给申请人相应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参见《专利法》第四十条、二十七条等。
第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的文件及有关问题
(一)提交的申请文件。
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时需要提交纸质的或电子版的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具体包括:
(1)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申请书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一个标准表格,要求请求人填写有关其自身的一些信息和拟申请的外观设计的一些信息。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需要填写专利代理机构的有关信息。
(2)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该文件记载拟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在申请人提交的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中需要写明申请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名称、用途以及对图片或者照片的情况的一些说明等。
(二)多件申请与一件申请。
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时需要注意的是:一项外观设计应当提交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多项外观设计应当提交对应的多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了多项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的情形,即“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上述两种情形(“相似外观设计”与“套组件外观设计”)下的多项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提出申请。
(三)关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
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中,申请人可以对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专利法》对于该种修改的范围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参见《专利法》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第三,关于外观设计优先权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了优先权制度,优先权制度的核心是赋予专利申请人一个优先权日,针对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在对其审查的过程中以及后续的程序中均以该优先权日视为其专利申请日,如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判断的起算日、在先合法权利判断的起算日等均以该优先权日为基准。
《专利法》规定了外观设计享有优先权的期限是六个月,并且规定了“国外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两种类型。
“国外优先权”规定“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 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外优先权的适用需要“国际对等原则”或者“共同条约原则”,即享有国外优先权的申请人国籍国必须也承认中国国籍的“人”在其国申请专利也享有优先权;或者其国籍国与中国共同参加了规定优先权的国际公约,即同为该公约的缔约国。
“国内优先权”是年6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专利法》新增加的规定,即“申请人自自外观设计在 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同时,《专利法》还对申请人如何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做出了规定,即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应主动提交“优先权”书面声明,并在一定期限内(三个月内)提交 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而且,《专利法》也规定了未提交优先权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法律后果,即视为申请人未要求优先权,也即申请人将不享有针对该申请的优先权。
——参见《专利法》二十九条、三十条。
第四,一个忠告
鉴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享有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起点,其关乎整个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对后续的专利无效和专利维权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建议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事务委托专业的专利律师事务所或专利代理机构处理。
本文首次发表于“新技术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