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许多人都已深刻认识到“知识就是财富,知识产权就是财富”。知识经济的观点之所以深入人心,客观上的评价标准之一就是其市场化的价值。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各行各业都开始重视知识产权,越来越多企业家选择知识产权实缴,那么股东以知识产权实缴需要注意什么?
一,知识产权实缴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现金或者实物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价值出资,可以用于知识产权实缴。但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出资比例一直是《公司法》修改的重点。在《公司法》对非货币出资作出规定后,可以看出,《公司法》中的技术出资比例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作价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变为“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0%”,直至最新的《公司法》对包括技术出资在内的非货币出资比例不作任何限制。所以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对技术出资比例没有限制。
二,可用于知识产权实缴的范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可以用货币估价的”和“可以依法转让的”。因此,用于出资的技术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技术知识产权通常表现为专利权、技术秘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使用权,如:
专利权是国家授予发明人或其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显然完全符合上述条件,专利权本身出资不存在法律障碍。
但是,由于其自身的特点,相对专利权作为出资技术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三、权利人验证
一般来说,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以注册专利权人为准,技术秘密视为所有权人所有,专利使用权以注册许可合同中确定的被许可人为准。但就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而言,尤其是企业的专利权和技术秘密,还存在职务发明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的问题。
四。评估程序和登记程序
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缺乏公允的市场价格,其价值无法通过拍卖来确定,因此在评估技术价值时容易产生纠纷。因此,在对技术进行投资时,不仅需要缺乏评估程序,还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技术的价值,避免日后出现虚假投资的问题。此外,为了专利投资的目的,有必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转让登记。
五.知识产权实缴会失败吗?
知识产权通常有一个期限,比如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期是10年。期限到期后,它们失去专有权,成为公共技术。此外,专利权可能无偿丧失和失效,技术秘密也可能公之于众。如果用于出资的技术失去专有权,或者出资技术因技术进步而贬值,是否会影响实缴知识产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五条规定:出资人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发生贬值,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公司股东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人所投资的技术不存在瑕疵或者欺诈,不影响投资,但当事人可以在协议中通过约定排除本条的适用。
六.知识产权实缴需要交税吗?
根据《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策的通知》(财税〔〕号),选择技术成果投资递延纳税*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股份投资可暂免征税,允许递延至股权转让时,按技术成果原值与合理税费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实缴比例不限,最适合股东出资的技术是专利权,要做好评估登记手续。同时,对用于投资的技术进行必要的技术审查和权属审查,并依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上就是股东以知识产权实缴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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