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在很多人的概念里是一个高大上的词汇,我等民众远远观望,偶尔凑个热闹默默围观再为发明者的智慧随手点赞就好。殊不知,发明专利并非如此“身份高贵”遥不可及,在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的今天,越来越多的智慧成果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成为一种“专属”,拥有法律效力。
就算你不准备申请发明专利,可也别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触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不?以为只有授权过的发明专利“神圣不可侵犯”就真的图样图森破了,当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布阶段,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效力……
首先,可能构成对他人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抵触申请是专利法中的术语,在这里有必要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如果你提交申请的专利技术,在申请日之前已经有其他单位或个人向专利行*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他人的在先申请就构成了对你提交的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而在后申请因为不具备新颖性的要求,则其申请不能通过。发明专利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后,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不具备新颖性的专利申请是不会通过审查的。如果你申请的某项发明专利在未被授权之时发现有其他人申请同样的发明专利也不要慌张,后来申请的发明专利因为抵触申请的存在很难获得成功。
其次,使专利申请的发明成为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必须具有公知性、时效性和实用性。如果专利申请的发明通过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被广大公众所知晓并且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同时能产生积极效果,完全可以被判定为现有技术。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知晓,申请的专利与现有技术的重要区别就是“是否为公众所知晓”,而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能够为更广泛的公众知晓,变身成为现有技术。
在专利申请被公布后,专利申请人便享有了临时保护权
我国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条规定了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专利申请予以“临时保护”是很必要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只是表明该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还没有进行实质审查,不能确定该申请能否获得专利权。如果出现第三人通过阅读公布的申请文件,在了解发明内容后任意实施的情况,专利申请人在法律上是无权要求第三人停止实施的。没有临时保护的制约,就会产生明知他人侵权而无法制止的结果。如果专利申请最终获得授权,在专利申请公布后出现的第三人任意实施其发明内容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对发明人不利,也会影响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的积极性。因此,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被公布后,专利申请人享有临时保护权。自申请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就可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费用。
发明专利凝聚着发明人的智慧、汗水和心血,如果因为自身专利保护意识不够或是因为专利申请之路“漫长曲折”或没时间熟读法律条文而被他人盗用并抢先申请专利的话,就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了。中细软集团作为一个拥有14年知识产权代理经验的全国 的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科技服务云平台,肩负为中国创新加油的使命,愿为知己们专利申请贡献自己力量!专利申请路上,选择与中细软同行,每个细节都会做到完美,所有关卡都将顺利通过,最终成功拿到专利授权书,享有专利权人的一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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