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专利发明人容易疑惑的专利审查二三事

故事是这样的:

某日,天气晴朗,风儿柔和的吹着,甚是惬意。

新手专利发明人心情愉悦,到了公司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邮箱提示他收到一份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

这是他平生收到的 份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自然是有些兴奋和紧张,打开审查意见通知书,翻到第二页看到是这样的:

发明人立马无法淡定了:啥?所有的权利要求都不具备创造性!并且

“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如果发明人没有陈述理由或陈述理由不充分,其申请将被驳回”!

发明人立马拨通了代理人的电话……

代理人:不要过于着急,通常发明专利的 次审查意见中都是这样说,权利要求均没有创造性的,这种情况很正常。极少数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被审查员直接认同,这中情况并不能说明我们的专利申请授权前景就一定不好。

发明人:那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代理人:首先,我们需要看一下审查员评述的有没有道理,找到的对比文件是不是确实和您的发明专利类似?区别点是什么?该区别点是不是真的像审查员所评述的那样容易想到的,或者对比文件给出了技术启示,然后有针对性的对审查员的意见进行回复。

发明人:那审查员如果还是不认同,是不是就会驳回?

代理人:如果我们的专利申请确实像审查员所评述的,所有的内容创造性都不是很好,在答复完一次审查意见后有可能被驳回。但是如果我们在答复时,对权利要求,特别是独立权利要求进行了修改并进行了相应的争辩,审查员通常还会下发再一次的审查意见,对我们回复的内容再进行评定。做到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已经通知过发明人,不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发明人的心终于又回到了原位,接下来就等待代理人准备意见答复文件。

在一通的答复文件中,代理人对权利要求1进行了修改,加入了一个技术特征,并围绕这个技术特征展开争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发明人也没敢闲着,也是多方打听,对专利的答复收获了一些见解,于是,又跟代理人进行了电话沟通。

发明人:我听说,权利要求并入的越多,范围缩的越小越容易授权,我们是不是合并的太少了?

代理人:首先,在某种意义上说,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越多,审查员找到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几率会降低,可能会用更多篇对比文件结合进行创造性的评价,而多篇对比文件结合可能也会存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容易想到的情况,授权的概率也就可能增加。当然,这并不是 的,还要具体的案件具体分析。如果过多并入了一些常规的技术特征,而这些常规技术特征与独权中其他技术特征的结合也是常规的,则仅仅增加了对独权的限定,缩小了保护范围,对我们创造性的争辩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如果已经有比较有把握说服审查员的争辩理由或技术特征的加入,这些常规技术特征的加入,就造成了我们对权利要求某些保护范围的放弃,实际上是有损我们利益的。我们应加入尽量少的有一定把握说服审查员的技术特征,争取尽量大的保护范围,这跟我们在新申请撰写初期的原则是一样的,争取合理的保护范围。而不是为了专利的授权而盲目的退让保护范围。因为,保护范围过分小的专利即便授权,也很容易被竞争对手规避,对我们自己的技术起不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发明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在审查意见的答复过程中,新手发明人可以与代理人多沟通,争取以合理的保护范围授权,以使发明人的技术方案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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