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年4月28日召开年第5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会审议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际得”或“公司”)。
作为国内少数同时具备高分子材料高效能催化剂和化学助剂产品的专业提供商,形成了聚烯烃高效能催化剂和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业务体系,公司致力于为高分子材料行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产品的公司,本以为此次的上市之旅会异常顺利。
然而,分析其公开信息却发现,其知识产权存在较大瑕疵,其剥夺了研发人员在专利中署名的权利,同时,其负债比例不断提升,经营能力不断下降,同时供应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不论是供应商成立次年变成为主要供应商,还是与存在诸多瑕疵的供应商合作,都显示出其存在诸多问题,上市之路,恐非易事。
01知识产权存在瑕疵
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经取得专利证书的专利权共12项,包括6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而在用于 聚合的催化剂组分的制备工艺与脱醇装置这两项专利中,发明人为张立志(张再明之父)、张再明、张立波(张再明之叔)、张金弟。
在针对该发明人的解释时,其称上述第1、2项专利均为公司研发人员在鼎际得有限从事研发工作过程中利用鼎际得有限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在申请专利时,上述 项专利直接登记在张立志、张再明、张立波、张金弟名下,上述第二项专利直接登记在张再明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故上述两项专利均应属于公司研发人员的职务发明,权属应当归于公司。
这样的归属本没有问题,也没有人质疑专利权人的归属情况,但是在其中却有一点,即专利并不是张立志(张再明之父)、张再明、张立波(张再明之叔)、张金弟这四个人研发的,而是“本公司的研发人员”。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也就是说,在专利的实际署名中,研发人员拥有署名的权利,但是鼎际得却将其署名权利抹去,改为了实际控制人一家,明显违反法律法规。
此外,在其专利名称为一种粒径分布可调的聚烯烃催化剂组合物与应用的案子中,专利的发明人为辛伟荣,据公开信息显示,辛伟荣先生:董事、总经理,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辽宁省工运学院。年9月至年9月,担任营口市冷藏箱总厂会计;年12月至年11月,担任营口市风光有机化工厂销售部经理;年12月至年12月,担任营口市风光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年4月至今,担任营口市众和添加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可以看到,辛伟荣的履历中明显是业务占比更多,工作中也并不涉及研发,而在公开信息中其学历信息仅为大专,在这种情况下,辛伟荣能够参与研发对于行业影响重大的发明的可能性极低,可就是这样的背景下,辛伟荣作为 发明人,且是 发明人的情况不禁令人怀疑其在申请专利时是否有讨好实际控制人的嫌疑,其真正的发明人到底是谁,而该行为也违反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02负债持续增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一年一期降
年至年1-6月,鼎际得货币资金分别为6,.24万元、7,.88万元、2,.72万元、5,.9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19,.20万元、33,.49万元、38,.16万元和42,.51万元,负债规模持续增长。其中,年末非流动负债较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为扩建厂房新增长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89%、39.99%、39.04%和39.04%,流动比率分别为1.88、2.28、1.81和1.66,速动比率分别为1.37、1.67、1.37和1.27。报告期内,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64、2.80、2.81、5.63,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2.10、2.25、2.39、5.19。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一般说来,比率越高,说明企业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短期偿债能力亦越强;反之则弱。
而鼎际得不断下降的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的背后,是其偿债能力不断下降,整个公司的运营能力的下降,风险变大。
03供应商成立次年变成为主要供应商?
据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塔化工”)是鼎际得年上半年第四大供应商,年上半年采购金额为.32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58%。根据工商资料显示,凯塔化工成立于年8月,注册资本3.2亿元,法人代表徐海华,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纺织品浆料(离子浆料)、 油、脂肪粉、脂肪酸、油酸、 、皂基、 棕榈硬脂、硬脂酸、棕榈油、棕榈蜡;化工机械设备及零部件设计、制造及销售;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然而,根据*府公开的东环罚字[]45号、东环罚字[]53号、东环罚字[]66号、东环罚字〔〕32号环保处罚信息显示,年-年凯塔化工被南通市如东县环境保护局处以环保处罚4次。
同时,根据()浙01民初号执行裁定书信息显示,年5月凯塔化工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股权冻结万元,冻结期限至年5月20日。
鼎际得选择如此劣迹斑斑的企业作为主要供应商是否为了转嫁环保处罚的风险?也说明鼎际得与主要供应商凯塔化工的合作持续性也存在较大问题。
此外,立鼎赛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鼎赛诺”)是鼎际得年第四大供应商,年采购金额为2,.27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为5.81%。根据工商资料显示,立鼎赛诺成立于年6月,法人代表孙康,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招标代理、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据公开信息显示,立鼎赛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三条街村三条北路14号11室,法定代表人为孙康。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招标代理、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一个在年6月才申请注册的公司,年就成为鼎际得的主要供应商,如果说其中没有什么利益纠葛,怕是很难说清,毕竟这么大的一个公司,从供应商准入到备案,都有一套完整体系,这样的小公司,凭什么跻身于主要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