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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位一体”来啦!

浙江工业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率先发布!

浙江工业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为名。学校将招生专业分为A组、B组和C组三个类别。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组,不能兼报。

具体报考专业组类别、专业类名称、包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下表。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报考A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报考B组和C组,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

1.学业水平考试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专项条件之一者(见专项条件列表)。

(二)具有浙江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在学科研究、科技创新、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学生,可以申请报考(学生自荐、所在中学推荐或 均可)。自荐或 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按照不同报考专业组分组进行,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

2.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

3.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结束后,按照各个报考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 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考生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报考专业组内的专业(类),跨专业组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文化成绩需达到一段线的90%(含)以上(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见附表,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按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等第高的计入。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各个专业组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除外)。

对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在其中的权重。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年5月13日上午10:00至6月2日下午16:00;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6月18日前完成;

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6月19日至6月29日下午16:00;

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防疫情况登记时间:7月2日下午13:30开始;

考生报到时间:7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特殊才能测评时间:7月1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7月12日至1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时间:7月15日起。

宁波诺丁汉大学

招生计划

年招生计划为名,具体招生大类和专业分配如下:

注:选考科目要求范围为“不限”的,表示没有设限选考科目;选考科目1门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才能报考;选考科目3门的,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其中1门即可报考。

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自行申请报考: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所有科目中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中语、数、外B等(含)以上,其余科目C等(含)以上;

注: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针对“技术”科目,对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学考成绩的情况,取其中较高的学考成绩作为“技术”学考成绩计入;对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亦取其中 的学考成绩计入。

选拔程序

材料初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审成绩(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共10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折算成绩同分者一并带入)。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初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综合测试: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的语言为英文,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维、沟通交流能力等。学生先统一参加笔试,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例筛选部分学生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同分者一并带入)。综合测试结束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届时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年5月15日上午9:00至6月8日下午17:00

2.材料初审时间:6月9日-6月15日

3.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等:6月16日-6月19日

4.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10日起

5.学校综合测试时间:7月14日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7月18日起

录取办法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年高考报名和考试,考生的高考成绩须不低于年浙江省普通高考一段线。

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中将“宁波诺丁汉大学”填写为 志愿,否则无效。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考生须满足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换算如下表: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须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总计划数的%,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中医药大学

招生计划

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名。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制如下表:

注: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学费以院校年招生章程为准。

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

(二)专业志向明确,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业水平测试(10科)各科目成绩不低于D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须不低于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各科学考等级不低于C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如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亦取 等级科目成绩计入,自选综合不计分,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折算成绩满分为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1.按上述基本条件,报考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数不低于85分;

2.按上述基本条件,报考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数不低于61分。

3.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上述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折算分数 要求可降低3分: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不含A组、B组获奖)。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 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同一赛事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以 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教育、文化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个人项目二等奖及以上。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定向越野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报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提供为准,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选拔程序与综合测试

申请材料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在符合报考条件并报名成功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成绩与高中阶段获奖情况、选考科目符合个数等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材料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评审时,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经审核符合5大类专项条件考生,在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基础上另计3分(总分不超过分)。专项条件不累计计分,不计入“综合成绩”。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含专项条件计分)从高到低选拔产生入围面试名单,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含专项条件计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排序,其中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排序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英语、物理、思想*治、历史、地理、技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专业排序为:数学、语文、化学、生物、英语、物理、思想*治、历史、地理、技术;护理学专业排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历史、思想*治、地理、物理、技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排序为: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生物、物理、思想*治、历史、地理、技术。

综合测试办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素养、专业潜质,综合测试满分为分。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名考生组成一组,就抽取的考题进行个人观点陈述并开展讨论。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考生均入围,入围名单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招生录取

考生须参加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志愿时须将浙江中医药大学填写为 志愿,且需填报三位一体综合测试入围专业,不允许跨专业填报。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高考总分排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含专项条件计分)、选考科目相符科目数。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15%+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分)×60%”计算形成。

“综合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报考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专业高考总分不低于省 段分数线,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考生高考总分不低于省 段分数线的95%。若招生专业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高考统招。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转专业*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材料上传时间:年5月15日9:00—年5月29日16:00

(二)查询入围面试资格、网上缴费时间:年6月10日—年6月21日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自主打印):年6月27日—年7月9日

(四)报到和综合测试时间:年7月11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年7月17日9:00—年7月25日16:00

浙江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和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B等(含)以上(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等),满足我校对应各专业年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考试(10门)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年5月18日至6月1日

综合素质测试

1.报到时间

汉语言文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师范):年7月12日8:30-17:00。

思想*治教育(师范)、英语(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年7月13日8:30-17:00。

2.测试时间

汉语言文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师范):年7月13日。

思想*治教育(师范)、英语(师范)、生物科学(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年7月14日。

3.报到和测试地点:

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8号)。

除以上两个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号)。

4.测试内容

采用分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

具体各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5.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分。

6.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我校将在综合测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 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并将我校作为 院校志愿填报,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已入围该专业合格名单,各专业不可兼报。

2.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或位次号)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位次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有、院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等高校先修课程学分或与报考专业相关选修课程学分及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分)×60%”计算形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4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届生学业水平考试C等不计分),其余不计分,满分分。

3.我校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则该专业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文章来源:各高校网站、浙考一点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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