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起,构成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申请人在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后,会收到一系列通知书。本期将按照通知书接收时间顺序,为大家介绍发明专利中的四种通知书,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已隐藏。
一受理通知书
解释说明:对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申请人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及时缴纳申请费用,包括该阶段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下一阶段的实质审查费用。
时间节点:由于当前的受理程序大部分情况是“自动受理”,使得受理进程迅速,通常会在申请后的1至3天内收到受理通知书。
二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
解释说明:对申请人提交的费用减缴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规定的,专利局会发出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
相关法条:《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时间节点:通常会在提交费用减缴申请后的1-7个工作日左右审批出结果,若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缴申请,则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则会同受理通知书一同发放。
三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解释说明:对申请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6条关于初步审查的规定,专利局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初步审查通常会审查专利形式、主题、方向上的问题,比如有没有按照专利规定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形式撰写,有没有涉及到不属于保护主体的问题,有没有涉及到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诸如*博用具)等。
时间节点:在初审合格的前提下,通常会在下发受理通知书后的1-3个月左右发出。
四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通知书
解释说明:经初步审查,对于申请文件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并且不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经过补正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内专利制度就是“以公开换保护”,因此公开环节是专利的必经环节。此外,若申请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未在公布之前缴纳实质审查费用,则仅会单独发放申请公布的通知书,实质审查费用缴纳后再会发放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时间节点:通常会在下发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后的2-3个月左右发出。
稿源:知保股
审核:桂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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