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7月6日电(李子佩)江苏是全国科教大省、经济大省,知识产权要素资源禀赋丰富。近期,江苏省*府出台了《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单项奖金 达到30万元。6日上午,江苏省*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
优化知识产权奖励*策、加大对 专利成果和创新人才的奖励,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江苏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1-6月,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4.2万件,同比增长37.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5.64件,继续保持全国省区(不含直辖市) ,知识产权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
“印发《办法》是江苏专利奖实施的细化,也是对《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表示,《办法》着眼于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对评奖工作作出总体设计,评审组织更加规范、奖项设置更加合理、评选程序更加严谨、激励措施更加完善。
《办法》全文共24条,对每届授奖数量和金额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 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获奖总数达90项,并对获得江苏专利金奖、银奖、 奖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
江苏专利奖的设立,将 专利项目奖励从省级部门奖励提升到由省*府奖励,实现了与中国专利奖的对应衔接,极大提高了专利奖励制度的含金量和社会影响力,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知识产权激励表彰体系,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创造产出,加速产业自主可控进程,为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