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7月6日电(记者王智信实习记者陈怡诺)为更大力度地激励全省创新活动,优化知识产权奖励*策、加大对 专利成果和创新人才的奖励,7月6日江苏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知识产权发展情况以及近期出台的《江苏专利奖评奖办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主要内容作详细介绍,《评奖办法》将于年8月1日起施行。
上半年全省发明专利同比增长37.04%
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半年全省知识产权发展情况。1-6月,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4.2万件,同比增长37.0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5.64件,继续保持全国省区(不含直辖市) ,知识产权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1-6月,全省转让专利2.7万件,支持家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21亿元。
支持先声药业等31家单位围绕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新组建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全省累计达99家。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我省共获得金奖6项,获奖总数项,位居全国前列。
建设“1+13+N”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支持南京、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增加服务领域,推动泰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快建设,为重点产业的高价值专利快速预审、维权援助、纠纷调解提供多元化、高端化服务,相关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由22个月缩短至6个月。
90项奖项金奖每项奖励30万元
据介绍,《评奖办法》共二十四条,对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组织领导、申报条件、推荐方式、评选程序、奖励标准和表彰形式等进行细化明确。
其中,十一至十六条明确了江苏专利奖评选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异议处理、批准公布等程序。十七至十九条明确江苏专利奖奖励标准,并提出专利项目获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二十一至二十二条明确对江苏专利奖评选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处理方式。《评奖办法》明确,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 奖不超过50项,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获奖总数达90项,并对获得江苏专利金奖、银奖、 奖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每人2万元的奖励,提升了对 专利项目的奖励力度,同时,明确获得金奖、银奖、 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利于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据悉,省知识产权局正在积极筹备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在按程序报省*府批准后,将及时启动首届江苏专利奖评选工作。
图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