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师自通研制特效药,别人用后都说好,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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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天赋异禀,熟读《伤寒论》后,按照上面的方子研制出“快速长高药,打呼噜丸,生发药”等多达42种药剂。顾客用后都说好,称其为“药神”,靠卖药二年赚了万,没想到名气打响后却被罚万。大彭是四川成都人,从小脑子就特别灵活,又爱好钻研。一次出门倒垃圾,在垃圾堆里看到一本古代的医药典籍《伤寒论》,他随手捡了回来。有次闲来无事翻阅了一下,从此就被这本书给深深地吸引了,一有空就翻看,直至内容烂熟于心,再到后来就发展为按照上面的方子研制中成药。

你还别说,还真的研制出了药品,而且多达42种,治什么症状的药都有,比如快速长高药,打呼噜丸,生发药等等。刚开始只是作为一种兴趣研制药品,做成的药也只是小范围内送给有需要的亲戚朋友和邻居使用。没想到他们用了之后都反馈效果出奇的好。有句话说, 的招牌就是口碑,亲友邻里们逢人便夸大彭是个无师自通的人才,制作的药效果好到难以置信!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药神”的名头就从十里八村传开了。

名声响了之后,向他求药的人络绎不绝。当初亲友邻里之间还可以免费送,毕竟量小。可是求药的人多了,就招架不住了,因为制药需要成本买药材,而且好多药材都很昂贵。没办法只能由原来的送药变成了卖药,价格根据成本和治疗症状在12~元不等。此时经过口口相传,客户数量在不停地裂变。后来大彭为了便于联系直接建了几个病友群,把这些客户都拉了进来。后来随着群成员越来越多,光回复群友咨询信息都要占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为了能够腾出时间制作药品,他干脆注册了网店。顾客们需要什么药,需要多少剂量的药,直接在网店下单即可,大彭只需按照订单要求发货即可,省时又省力。

就这样,两年不到的功夫就挣了多万。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当名声响到一定程度后,就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随即对大彭展开检查,当他们到达大彭的出租屋后,发现没有相关资格证,遂判定为违法制作和售卖药品,并当场没收价值15万的成品和半成品。再加上已经销售获利的万,总共涉案金额为万元。按照规定,以货值金额的20倍来计算,对大彭做出了万的处罚决定。万呐,你想想看,这个数字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什么概念?其结果就是大彭拿不出这笔罚款!

按规定“到缴纳期限没有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再加处罚”。也就是说,大彭每迟一天交钱,就要多罚90万元。他实在拿不出,逾期也已经超过了一年,但又有规定逾期加罚的数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数额,所以对他又进行了追加万元的顶格罚款。原罚款万,逾期追加罚款万,没收获利金额万,没收成品和半成品药品价值15万,总计6万元!我的天呐,多万呢,你说这事儿令人唏嘘不唏嘘,感慨不感慨!网友向前看向前冲评论说:罚万交不上,加罚万就能交上了?

确实,这种情况也只能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了。能怎么办呢?普通人把裤衩卖了也凑不够万呐。网友宝妈妈说:虽然法律不允许私人制作和售卖药品,但如果他的配方没假、没害,反而还有效,这样直接扼杀岂不令人惋惜!是否可以鼓励中药知识产权认证?把发明的药品配方卖给国家,由国家监督进行合法合理化生产,根据销量给发明人产权使用费,这样不仅保护了人才,也能使中医文化发扬光大!

其实这个网友说的是非常有道理的,我刚看到这个事件时,一边看一边就在想,当大彭研制的药品病人反馈效果好、疗效佳的时候,就应该停止售卖。而是要找到药监部门,让其帮助寻找研究部门进行药理分析,进而临床试验,成功后进行产权或者发明认证。然后可以授权或者技术转让给正规药厂生产销售,如此一来,药品的合规手续问题,生产卫生环境问题,单位剂量的使用问题都可以通过专业方式得到解决。而发明人本人只需坐在家里就可以拿天价的授权费或技术转让费,其实这要远远比自产自销的获利大,好处多。

一来手续合规,不用担心被查。二来自己不需要操心制作和销售问题,有大把时间专门用来继续研究。好像章光就是私人发明的配方,人家不仅没有被查,还做成了产业,这一点需要大彭思考一下。

网友素面朝天说:感觉略带悲剧的意味。何不验证其配方是否有*有害,如果无*无害无副作用,再引导其申请资格、申请专利,这样才是双赢的事。仅仅因为是否具备资格就一刀切,这似乎就有点扼杀人才的味道了。虽维护了法,却失去了才,得不偿失啊!

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你认为对大彭的处罚合理吗?同时也恳请您帮忙长按点赞按钮三秒钟,以及转发分享给更多的人看一看这些稀奇古怪的人和事儿。我是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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