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纳入名单的减少非正

安徽省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年6月起建立安徽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创新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限额。

纳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策:

(一)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备案中优先审批。

(三)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四)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五)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维护专利申请秩序,建立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7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8号)的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年6月起建立安徽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策

纳入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策:

(一)在专利优先审查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优先审查指标上给予倾斜。

(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专利预审备案中优先审批。

(三)在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国家级项目申报方面,提供专家服务,优先推荐。

(四)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五)对确属企业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或经甄别被误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形提供申诉特别通道。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发明创造能力强,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

(四)属于国家或省、市、县(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的产业龙头企业,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或生产能力,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或荣获中国专利奖、省专利奖的有关单位,或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各维权援助中心(站)承建单位,各高校、科研院所等。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无重大专利违法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若有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三、申报程序

芜湖市内创新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限额。

(一)创新主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团登记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备查。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人的研发情况、创新能力进行严格核查核实后,拟定本地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形成《汇总表》,连同《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并于年5月26日前报市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审查。市局于年5月30日前统一报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市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审核后,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四)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欢迎我市广大创新主体积极申报!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年5月20日

附件.docx

安徽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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