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专利法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它一般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专利权;另一种是指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三是专利文献。例如:我拥有三项专利,也就是说我拥有三项专利权;本产品包括三项专利,即本产品采用三项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专利技术或外观设计);IwanttocheckPatent就是查阅专利文献。专利法所称专利,严格来说是指专利权。
那么什么是专利权呢?所谓专利权,是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申请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利。一项发明完成后,往往会产生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发明归谁所有、权利范围以及如何使用等问题。如果发明不受专利保护,则很难解决这些问题。其内容公开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发明。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法保护其专利权不受侵犯。任何人想要实施一项专利,必须征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照双方的约定缴纳使用费,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就是侵权。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因专利权受到侵犯而遭受经济损失的,也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对方拒绝的,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它不同于有形财产权,具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专利权仅在法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不再存在,其保护的发明创造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专利权的有效期由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地域限制是指一国授予的专利权仅在授予国法律有效管辖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各国授予的专利权相互独立。
什么样的发明可以受专利保护?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组合所提出的适合实际使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提出的新技术方案。由形状、图案、颜色或它们的组合,以及颜色、形状、图案的组合构成的具有美感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技术领域的发明创造,即只保护技术方案,对于纯粹的科学理论、教学方法、计算方法、人为的规则(如征税的方法)、游戏的方法、基于心理学的广告的方法、提高劳动者积极性的方法等都不能授予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可以分为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两大类。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物质形式出现的发明,例如:机器、仪表、工具及其零部件的发明,新材料、新物质的发明。方法发明是指一切以程序和过程形式出现的发明,例如:产品的制造加工工艺、材料的测试、化验方法、产品的使用方法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不保护方法发明,它的保护对象只限于产品发明中的一部分,即具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产品。外观设计保护的是产品的外形特征,这种外形特征必须通过具体的产品来体现,并且这种产品可用工业的方法生产和复制。这种外形的特征可以是产品的立体造型,也可以是产品的表面图案,或者是两者的结合,但不能是一种脱离具体产品的图案或图形设计。
还有哪些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我国专利法还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凡有下列各项申请,专利局将作驳回处理。
(1)科学发现,例如:对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新发现、新认识以及纯粹的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例如:对人和动物进行教育、训练的方法,组织生产、游戏的方案、规则;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其中第(1)、(2)两项因为不属于技术发明的范畴,所以不能取得专利保护。第()项因与人民生命健康有关,不宜授予专利权,但是各种对人体的排泄物、毛发和体液的样品以及组织切片的检测、化验方法不属于疾病的诊断方法。第(4)项由于对动、植物品种的遗传性状进行确证十分困难,所以难以用专利保护,国际上通常制定专门法规,例如“种子法”等进行保护。第(5)项因为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制造生产密切有关,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第(6)项因为其设计的作用主要是向消费者披露相关的制造者或服务者,属于商标法保护范畴,所以不能授予专利权。
上述第()项方法虽不能保护,但各种诊断、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的发明可以保护。第(4)、(5)项产品本身虽不能保护,但它们的生产方法及生产和研究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可以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对于产品的改进,而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都不授予实用新型专利。
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产品的特定用途等。
另外,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状、液状、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对于仅仅改变了成分的原材料产品,例如各种型材,不能作为产品特定形状特征。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对象。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文字、符号、图表或者其结合的新设计,没有解决技术问题,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除前述类型的外观设计以外,无法用工业方法生产和复制的产品,例如,纯粹的美术作品、直接利用自然物的外形构成的制品、与具体地形相结合的固定建筑物,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此外,对近代人物的肖像、国旗、国徽、注册商标、服务标志和与国家重大*治社会活动有关的数字、日期、字符以及标识物等因涉及其他权利,也不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文字、字母、数字本身因不属于图案,产品的微观图案和形状因无法用肉眼看到,也都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此外,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例如吸*用具、破坏防盗门的方法和工具、伤害良风习俗和民族感情的外观设计,以及违反科学原理的所谓发明,例如永动机等,都不能给予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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