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昨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在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方面,草案针对职务发明创造,明确发明人、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的激励机制。
草案将现行专利法第六条 款修改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该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可以依法处置,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