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读懂审查指南和专利法之名词解释5三

这个系列的文章,主要是对专业名词的解释(你们知道是什么意思即可),为了方便你们更加容易读懂审查指南和专利法,对于专业名词所涉及更深的内容会在后面板块详细说明。

新颖性

新颖性:

别看法条写了那么多字读起来那么绕口,总结起来就一句话。

即“和现有技术是不是有区别”,只要有区别就能够具有新颖性;

这里的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已经出现的技术。(这里的技术也包括自己申请的文件)

现有技术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叫“抵触申请”,所谓抵触申请就是,有两个同样的专利文件A和B,A先申请,B后申请,B申请的时间在A申请日和公布日之间,这样A构成了B的抵触申请,B就没有新颖性。

所以新颖性的判断标准看申请文件是不是“现有技术”和“抵触申请”,不是,有新颖性,是,没有新颖性。

不丧失新颖性

专利法24规定了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况。

(1)在中国*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提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上述三种公开情况,你在之后六个月内再申请,这些不算是现有技术,但是内容如果被出版公开了就属于现有技术了。所以这三种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是狗屁玩意。一点用没有。

创造性

创造性:

需要显著的进步和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换句话说:就是在新颖性的基础上,看新颖性中所谓的区别大不大,区别大就有创造性,区别小可能就没有创造性。

从这里看出来,有创造性必然会有新颖性。

判断创造性的标准就是只有现有技术,也就是说抵触申请只能破坏新颖性、不能破坏创造性。

判断创造性的方法,在专利制度中有一个著名的“三步法”。大家可以先去搜搜看看,后面会有专门的板块说这个。

实用性

实用性:

是指:能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产生积极的效果。

能够制造和使用:方案符合自然规律即可并且可以实施的。

不授权客体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说过,万物皆可申请,但是不一定都能授权。

下面这些技术方案是没办法授权的。

(1)科学发现;(居里夫人发现了镭元素,本身是无法授权的,但是利用镭元素去制造的产品是可以授权的)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国杀、狼人杀等游戏规则)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外科手术、缝合方法等等,但是不包括医疗设备)

(4)动植物品种;(品种本身没法授权,不包括培养的方法)

(5)原子核变化方法获得的物质;(利用原子核变化产生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包括所用到的设备仪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商场里的各种横幅广告)

除了上面还有之前说到的,违法、违反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利益的发明创造都不能授权。

由小T跑知产原创、请勿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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