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晋知识产权聚焦315十问十答助力

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已然到来,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商家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误导、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面对各种消费陷阱,需要我们学会灵活运用法律手段予以打击,而弄清楚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更是有助于我们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建伟特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相关内容,为大家梳理了知识产权“十问十答”。本期分享干货满满,注意记好笔记哦!

Q1、什么是知识产权?A: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或收益的专有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劳动成果,可以像有形财产一样,进行买卖、赠予或使用,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和作品的价值,甚至远远大于有形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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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知识产权有哪些?

A:

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包括文学和艺术作品。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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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知识产权权利有哪些?

A:

知识产权权利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构成,也称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的署名权,或对其作品的控制权、发表权、修改权、使用权、处分权等。财产权利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是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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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专利有哪些?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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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专利权使用期限有多久?

A: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每项专利每年都需要缴纳相应的年费,年费随着保护期的推移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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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著作权有哪些?

A: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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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A:

对于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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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商标权有哪些?

A:

商标权分为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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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商标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A:

商标保护期为10年,在此期间没有任何费用,10年后可续展使用。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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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A: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国家、企业、个人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要想真正做到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势在必行。接下来,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还将继续为大家分享更多知识产权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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