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钱啦!领钱啦!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开展年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卖家别错过领钱机会哦。
一、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截止时间:
年10月17日16时
(二)各区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年10月21日16时
二、资助类别和对象
本文选取国际商标和国外发明专利的资助项目,其他23项资助项目请见文末附件3的内容。
三、国际注册商标资助
资助标准:
1.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成功注册的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成功注册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人在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和指定国核准注册佐证材料后,一次性申请资助。
2.申请人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元。
3.申请人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元,且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4.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元,且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资助年度以商标国际注册证明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应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满18个月后提出申请,注册日时间在年7月1日至年12月31日内,并一次性申领资助。
申报材料:
1.网上填写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3.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其中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应提供WIPO官方网站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证明文件);
4.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其中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的应提供WIPO官方网站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证明文件)的中文翻译件(参考样板见附件2-3);
5.翻译机构的营业执照;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中文翻译件必须由翻译机构出具并加盖章。
四、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资助标准:
1.通过PCT等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在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1元;
2.在美国获得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0元;
3.在其他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专利资助元。
4.同一发明专利被多个国家(地区)授予专利权的,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地区),其它产业最多资助2个国家(地区)。
本次受理的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国家或地区:韩国、印度、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法国、俄罗斯、日本、欧洲联盟、印度尼西亚、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土耳其、澳大利亚、阿根廷、巴西国家或地区。资助年度以专利证书上的授权日期为准。
申报材料:
1.网上填写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户籍人口提交身份证;常住人口提交个人身份证、佛山市居住证和年累计6个月以上的佛山市社保缴费证明;常住人口为学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常住人口为退休人士的,请提供年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证明代替社保证明;
3.发明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
4.发明专利证书和授权公告说明书扉页中文翻译件;
5.翻译机构的营业执照;
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中文翻译件必须由翻译机构出具并加盖章。
五、资助流程
(一)申请人可登录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年知识产权资助工作的通知》并下载相关附件。
1.注册。申报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2.申报提交。申报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申报”→选择区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3.审核。申报材料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第三方审核机构和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和审核。
4.公示。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和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5.申报人务必认真核对开户银行和账户信息,并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跟所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系并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