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编号体系的发展史
自中国实行专利制度以来,中国专利文献的编号体系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迁,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年-年)
年4月1日我国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付诸实施。自年至年的专利文献编号基本上采用的是“一号制”编号体系。即:一个专利申请在不同的时期(如:申请、公开、公告、授权等)共用一套号码。
优点:方便查阅,易于检索。
缺点:由于专利审查过程中的撤回、驳回、修改或补正,使申请文件不可能全部公开或按申请号的顺序依次公开,从而造成专利文献的缺号和跳号(号码不连贯)现象。
第二阶段(年-年)
为了克服“一号制”的出版文献的缺号和跳号(号码不连贯)现象,便于专利文献的查找和专利文献的收藏和管理,形成申请号、公开号、审定号、公告号各不相同的“三号制”的编号体系。
第三阶段(年-年6月30日)
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取消了三种专利授权前的异议程序,因此,取消了发明专利申请的审定公告,取消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的公告,并且,均用授权公告代替之。因此,自年1月1日起出版的三种专利授权公告时授予的编号都称为授权公告。
第四阶段(年7月1日-至今)
由于中国专利申请量的急剧增长,原来申请号中的当年申请的顺序号部分只有5位数字,最多只能表示件专利申请,在申请量超过十万件时,就无法满足要求。于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从年7月1日起启用新标准的专利文献号来满足满足专利申请量的急剧增长的需要和适应专利申请号升位的变化。
专利文件中产生的编号
① 申请文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时,会产生申请号。
② 发明专利申请过程中,在尚未取得专利授权之前,国家专利局公开专利时,会产生专利公开号(亦称专利文献号)。
③ 专利进行专利授权公告时,会产生公告号。
专利申请号
三种专利的申请号由12位数字和1个圆点(.)以及1个校验位组成,申请号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种类号和申请流水号三个部分。按照由左向右的次序,专利申请号中的第1—4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第5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第6—12位数字(共7位)为申请流水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
专利申请号中的年号采用公元纪年,例如表示专利申请的受理年份为公元年。
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种类号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所使用数字的含义规定如下:1表示发明专利申请;2表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表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8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9表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用7位连续数字表示,从开始,顺序递增,直至99。每一自然年度的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重新编排,即从每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不延续上一年度所使用的申请流水号,而是从重新开始编排。
公开号
专利公开号是发明专利独有的一个编号,由国别号+分类号+流水号+标识代码A组成。
如CNA,表示中国的第号发明专利。
公告号
专利公告号通过标识代码区别于专利公开号。发明专利授权公告的标识代码为B,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的标识代码为U,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的标识代码为S。
专利号
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若一个专利在申请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授权专利),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工商行*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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