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申请客户端问答
1.1.安装问题解答
1.1.1.cpc客户端中,案卷打开报错,如下图:
答:出现此问题是因为,用户的cpc客户端是旧版本的客户端程序,请使用发布的新的客户端升级程序进行升级即可解决。
1.1.2.客户端升级失败,升级程序会生成一个OffLineUpdate.err文件,打开该文件,显示的错误信息
“C:\ProgramFiles(x86)\gwssi\CPC客户端\DevExpress.Utils3.dll”,该如何操作?
答:关闭电子申请客户端,结束OffLineUpdate进程。重新选择OffLineUpdate.exe,右键点击“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1.1.3.客户端升级后,打开客户端程序、导入案卷包、打开客户端模板会报错,提示无法获取“AxforApplicaton”控件窗口。
答:此问题一般是由于未安装fmlsetup-ax-greatWallCS.exe数学式控件引起的,请先安装数学式控件,再安装OffLineUpdate.exe升级程序。
1.1.4.升级后的cpc客户端程序中,接收不到通知书,是什么原因?
答:在cpc客户端程序中,系统设置》选项》网络,刷新网络页面,将网络切换成现有使用网络即可。
1.1.5.电子申请客户端升级过程中,提示升级失败或提示“目录不是空的”怎么解决?
答:可能是由于升级操作不当导致,建议重新执行升级程序或删除该路径下
C:\ProgramFiles(x86)\gwssi\CPC客户端\Config\BAR\frmMain.xml文件。
1.1.6.提交案卷时,提示“服务器拒收,文件解压异常”,如下:
答:此问题是由于用户使用旧的cpc客户端程序提交案卷引起的,请使用发布的新的客户端升级程序进行升级即可解决。
1.2.操作问题解答
1.2.1.如何删除证明文件中已插入的PDF格式文件?
答:选中模板中PDF文件的图标,使用backpace或delete键即可删除。
1.2.2.升级后,在新申请或中间文件中选择“增加”文件时,弹出的”选择附加文件”窗口没有任何文件图标怎么办?
答:在右下角”选择附加文件”窗口中点击“更多”按钮进行展示文件列表的筛选。
1.3.使用问题解答
1.3.1.证明文件签名校验时提示xsd不符合标准,签名无法通过。
答:证明文件(除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之外)需要至少同时上传实体文件(PDF文件或者图片)才能提交,否则签名无法通过。
1.3.2.打开文件时,出现卡顿,表格模版无法打开。
答:关闭WORD程序,使用WINDOWS任务管理器(同时按下键盘“Ctrl”、“Alt”、“Del”键),查看是否存在WinWord进程,结束该进程后重新打开文件。
1.3.3.使用新升级的客户端,案卷包导出失败。
答:查看电子申请安装目录设置是否为只读,如果是勾掉即可。
1.3.4.保存后,保存校验提示失败。
答:本次升级调整了保存校验,但保存校验不影响文件保存,文件保存是成功。
1.3.5.升级后导入旧版本的案卷包失败。
答:本次升级后,客户端仅支持从年9月1日客户端版本中制作的案卷包导入或者签名,请先检查是否能够在年9月1日升级的客户端中正常打开。
1.3.6.升级客户端后旧的案卷包是否能正常使用?
答:本次升级后,客户端提供三种兼容方式保证旧案卷包的正常使用,三种方式为:案卷包导入兼容、本地草稿升级后签名兼容、批量接口导入兼容。
1.3.7.费用减缴请求书中,批量接口无法导入大于8个的费用减缴信息。
答:批量接口的所有数据填写项都最多只支持8个。
1.3.8.填写错误的文件签名校验时,校验结果不能完全提示出当前填写的错误项。
答:并非所有填写项一次性校验。当校验出一些问题时,程序可能自动跳出,不再进行所有校验项的校验。
1.3.9.新申请和中间文件增加附加文件,申请人信息未带入到中间文件中。
答:仅支持自动带出申请号和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暂不支持。
1.3.10.采用批量接口方式导入证明文件的,是否支持PDF或多幅图片?
答:针对证明文件,批量接口暂不支持PDF和多图片的添加方式。
1.3.11.本次升级后,针对PDF和WORD格式校验、版本、插入图片、大小、尺寸、格式、分辨率等校验否有调整?
答:本次升级,除了对WORD校验及版本的校验有调整,其他均无调整;电子申请服务端仅支持最新客户端程序提交案卷,其他历史版本均不能提交案卷;客户端对于WORD新增校验如下:
1.3.12.本次升级涉及哪些表格的调整,对应的数据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中国专利受理及初步审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线后,为了适应系统和业务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自系统上线之日起,启用新修订的30张相关表格,其中,新增加5张请求类表格,包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文题录、优先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生物材料样品保藏及存活证明中文题录、申请权转让证明中文题录和专利权评价报告证明。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局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