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周某从武汉某科技公司离职后入职了新的公司,利用在前公司掌握的技术材料在新公司申请专利。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进行了详细的证据比对,认为周某及其公司对涉案专利没有做出实质性贡献,最终判决专利申请权属于武汉某科技公司。
年9月,武汉某科技公司技术人员周某参与了该公司某专利的设计工作,掌握了大量相关技术材料。
年,周某从武汉某科技公司离职后入职河南某科技公司,用之前参加专利设计工作中掌握的技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武汉某科技公司得知此事后,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发明专利申请权归其所有。武汉中院受理案件后,对河南某科技公司、周某等人在涉案发明专利申请所做的实质性贡献进行了审理。承办法官经过详细的证据比对,认为河南某科技公司及周某提交的证据并未体现出涉案专利申请的实质性特点,无法证明被告方对涉案发明专利申请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近日,武汉中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涉案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武汉某科技公司。承办法官介绍,该案是武汉中院审理的一起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明确发明申请权人的典型案例。在审理方式上,武汉中院邀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案件审理,对于法官理解涉案技术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事实认定上,将专利发明人界定为对技术方案做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切实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科研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在判决结果上,明确了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权,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营造了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张理晶王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