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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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务考不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很多很多,其中有的是专利撰写经验不足,有的是经验太足所以按照实际工作的答法应付考试,最郁闷的就是这种有很充分的专利代理实务经验的人反而在卷三考了个低分。针对特别没经验和特别有经验这两种情况,我认为以下四点秘诀对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务科目至关重要。第一,必要技术特征第二,功能上位化第三,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第四,答复套路一、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技巧撰写题和答复题都要细分之后才能讲解具体技巧。根据一个技术交底书和若干现有技术撰写一份全新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与根据无效宣告和答复意见提供的意见和对比文件,修改一份权利要求书这是完全不同的规则和技巧。因此,把撰写题分成新申请撰写和答复撰写更有助于准确理解考试技巧。(一)新申请撰写与答复撰写的区别在一份技术交底书的基础上撰写一份新的权利要求书,其自由发挥余地更大,不受到说明书的限制,因此可以自由地归纳必要技术特征,可以自由地将某些特征做上位化,以求得更大的保护范围。答复撰写是最需要特别注意的,特别注意答复撰写不能够照搬新申请撰写的方法。答复撰写分成答复审查意见和无效宣告两种情况。对于答复审查意见,需要修改权利要求的时候只能在说明书的文字限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不可以再归纳必要技术特征,更不能再上位化了。(二)必要技术特征在面对实务试卷的时候,必须要做的事情一定是首先想必要技术特征是哪些。(三)功能上位化归纳必要技术特征几乎每个有撰写经验的人都懂,但是有意识地将技术特征做功能上位化则不是很多人都明白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实务答案恰恰是比较喜欢功能上位化的,更多的是功能上位化,而不是概念上位化。功能上位化是新申请撰写中常用的技巧,操作起来其实也很简单,总共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公式就是以“功能词+万用词”作为部件名称。比如一件弹簧能起到压缩复位的作用,那么就不写成弹簧,写成“弹性部件”或者“复位部件”即可。还比如年的带状部件写成“牵拉部件”,这就是明显的把起到牵拉功能的带状部件用功能词“牵拉”加上万用词“部件”,就形成了标准答案所需要的技术特征。第二种功能上位化的形式,就是功能性定语限定,这实际上与第一种功能词和万用词公式是相同的,只不过在功能描述较长的时候,就要用到功能性定语。有代理实践的都知道,“还包括牵拉部件,其将所述外包装撕开”,这样的写法是不行的。但是写成“还包括能够将所述外包装撕开的牵拉部件”,就是年卷三的标准答案,这就是功能性定语限定。把功能性的描述写在定语,不仅符合专利法要求,而且实现了功能性上位化,扩展了保护范围。(四)说明书支持和修改超范围的区别二、意见陈述的答复套路所谓答复套路主要是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答复,在答复的文字中要特别注意标题的突出显示,以及一些官话套话的反复提及,实务的评卷标准仍然是按照中国常考的政治题踩点给分的形式,因此这个套路极为有用。三、仔细阅读教材,归纳出相应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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