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套虎门东实旗盛首期三限房定向配售

10月18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虎门镇东实旗盛第1期三限房项目定向配售方案的公告》,虎门镇东实旗盛首期共计套三限房开始定向配售。

购房人可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三限房销售均价不能高于元/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效果图

关于虎门镇东实旗盛第1期三限房项目定向配售方案的公告

(东实旗盛花园1号楼、4号楼)

根据《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现推售东实旗盛花园项目1号楼、4号楼共计套三限房,现将申购配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东实旗盛花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富马五路10号,本次供应1号楼、4号楼共套预售房。此外,6套房源为展示样板间(1栋、1栋、1栋、1栋、1栋、1栋),该房源不参与本次选房,但计入下一批次推售房源。合计本次摇号房源共套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附件1。

二、销售价格和共有份额比例

(一)产权份额比例。

承购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代持机构产权份额比例为50%。其中,代持产权份额由东莞市东实旗力三限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持管理。

(二)单套销售价格。

项目宗地为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有关建设及销售等要求,按《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执行。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销售时,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销售均价不能高于元/平方米,结合房屋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10%。),另50%产权由*府指定代持机构持有。详见附件2。

三、申购对象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申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2.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与东莞市虎门镇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等材料替代)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5.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一是当前工作单位(销售对象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当前工作单位及此前工作单位均符合本项条件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可累计计算)为: 高新技术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倍增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市级百强创新企业、市级瞪羚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或单项 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企业(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等市委、市*府明确扶持或奖励的企业。二是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近5年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以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公开登记在案的前三发明人为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东莞市技术能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由市总工会认定),东莞市级或以上*委、*府颁发的奖项,广东省级或以上职能部门颁发的奖项。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配售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 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或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应在办理三限房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停止发放(申领)住房租金补贴。

四、申购配售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年10月18日)

(二)网络申购(年10月19日-10月21日)

申购人可在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登录网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系统图标进入,如下图:

如实申报个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婚姻、住房、社保等信息,并作出承诺。

(三)摇号排序(年10月22日)

网络申购截止后,对成功登记的申购人进行公证摇号(抽签)确定次序。

摇号时间:

年10月22日下午3:30

摇号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金龙路5号广发鸿枫大厦7楼(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需要变更摇号地点的,另行通知)

(四)摇号结果公示(年10月22日-10月26日)

摇号结果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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