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标的万元的涉农类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专利权人诉讼出击
高塔造粒生产颗粒复合肥料的方法及设备(专利号为.1)发明专利原专利权人为芭田公司,主营生产绿色生态复合肥。后芭田公司把该专利受让给全维公司。全维公司发现,自年起,富爱思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该专利方法及设备进行复合肥生产、销售,侵占了其市场地位并给其造成极大经济损失,遂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富爱思公司停止侵权、拆除生产化肥的高塔造粒设备并赔偿经济损失万元,同时请求法院到富爱思公司生产现场进行停机勘验、对生产原料进行封存等证据保全措施。
法院引导变更保全
经查明,富爱思公司的涉案高塔设备年产量化肥达20万吨,如令其停止生产设备的运转进行证据保全,将导致巨大损失,不仅容易引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且容易影响当地农耕用肥的供应及化肥价格,进而影响农获产量和民生问题。通过深入分析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和案件证据,了解到富爱思公司曾在宣传其生产能力时,提及被诉设备的环评报告和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情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及时对全维公司释明相关情况,引导全维公司变更保全思路,仅申请调取环评报告和环保验收报告来确定产品特征,将证据保全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化敌为友共同发展
证据保全方式的转变,化解了保全措施可能引发的矛盾和损失,同时也解决了向富爱思公司送达诉讼材料时效问题,为双方的协商和解提供基础。在法院的促成下,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最终以富爱思公司向全维公司支付年使用费的方式达成和解,富爱思公司可继续使用化肥生产设备,双方化敌为友。全维公司遂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撤回起诉。
据悉,今年1至7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调撤案件近件。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通讯员:侯洁、陈虹艺广州日报·新花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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