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人员跳槽引发“光电巨头”专利之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请来光电行业资深专利审查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协助科学断案。
4月25日,武汉中院公布了武汉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某科技公司专利申请权争议案被作为典型案例披露介绍。
光迅科技公司是电子器件行业“国家队”和龙头企业,曾在武汉牵头建设全国第三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带领武汉通信产业“集团*”中标工业和信息化部5G光电子技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年11月,光迅科技公司技术开发人员周某在服务期内突然办理手续离职,跳槽到河南某科技公司。时隔不到半年,河南公司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种阵列波导光栅技术有关的发明专利申请。光迅科技公司发现该专利申请基本来源于周某在光迅科技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技术成果,遂诉至武汉中院,请求认定该专利申请权归属光迅科技公司。
经查,河南公司申请的专利有3名国内电子产业的重量级学者参与,其中两人是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对该专利领域的基础理论均有深入研究。双方均为“光电巨头”,案件审理专业性强、难度大。武汉中院安排拥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理工科出身的法官周书博担任主审法官,同时启动专利事实查明机制,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光电领域的专利审查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经审查,合议庭一致认为,此案被告及第三人都具备研发涉案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能力,并在光通信领域建树颇多。但具体到此案的发明创造,只有对技术方案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才是真正的发明人。通过充分的技术比对,法院认定专利申请中除周某外的其他发明人并未对专利申请作出创造性贡献,不是发明人。而河南公司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来源于周某,该方案与光迅科技公司此前研发技术方案具有高度关联性,遂判决专利申请权归属光迅科技公司。
“人才有自由流动的权利,但不能损害工作单位的权益,更不能将单位的科研成果随意带走,让渡给新入职的公司。否则,没有企业会安心投身科研了。”周书博说。
专利权案件的裁判,既要精通法律,又要能理解技术方案,“门槛”非常高。像周书博这样拥有“双证”的审判人员,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就有5位。这在全国同类知识产权审判庭中并不多见。
除高水平、复合型法官人才储备,武汉中院还密切与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的联系,不断强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目前,有10名专利审查员担任兼职技术调查官,11名审查员担任专家陪审员,为法官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支撑。仅年,专家陪审员参与技术类案件审判次,专利审查与司法审判双向沟通学习的效应凸显。
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尹为表示,以光迅科技公司诉河南某科技公司专利申请权争议案为代表的一批高难度技术类案件的成功审理,充分展示了武汉在专利审判方面特有的“智力支撑”和“保护优势”,极大地保护了企业投身科研的信心和预期,对武汉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逾八成知识产权案在汉审判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5日公布,年,武汉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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