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31日丨普利制药(.SZ)公布,公司与浙江大学(以下简称“乙方”或“让与方”)于年08月28日签订了《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本合同乙方拥有基于PLAT项目的新药开发及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合同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甲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让与方(乙方):浙江大学
(一)合同标的:乙方拥有基于PLAT项目的新药开发及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二)本合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包括三项专利成果及一项技术秘密;
(三)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本项目分期支付万元技术转让费,及产品获批上市后达成约定净销售额按相关比例进行的提成;
(四)支付方式:技术转让费按里程碑节点分期支付,销售提成按照相应提成比例支付;
(五)转让条件:乙方同意甲方独家开发PLAT项目用于临床肿瘤治疗药物,实施地域范围为全球范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价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应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以到期应付总额为基数,并按照1年期贷款年化利息的2倍(每天)计算,即违约金=应付金额*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2*滞纳天数/天计算(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内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的约定,应当支付甲方已付款的10%为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或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以及实验室规模水平的重现性的约定,应当支付甲方已付款的10%为违约金。
(七)合同生效: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次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借助浙江大学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增强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实力,使公司在创新药市场掌握先机,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升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实力,丰富公司研发产品线,增厚产品储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