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国务院 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提出“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等8项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这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进一步发展有何意义与影响?
江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唐恒教授通过网络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解读指出, 发布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在顶层设计中注重以强化保护运用为核心,全面体现高质量发展导向,提出的8项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分别从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进行全面考察。
她分析说,年到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由6.3件增至12件、“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由4万件增至9万件,这两项指标主要考察高质量创造,从而引导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从数量转到质量,特别是国际同等水准的高质量创造。
从年到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由亿元(人民币,下同)增至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由.4亿元增至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11.6%增至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7.39%增至7.5%,这4项指标主要考察高效益运用,分别从知识产权金融、国际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产业化等不同维度来考察知识产权在资本化、许可、实施、产业化等主要运用形式的成效,从而引导全社会以不同形式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年80.05分增至年82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年达85%,这两项指标主要考察高标准保护,从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和知识产权诉讼判决的认可度出发,强化对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感受的考察,突出体现知识产权保护对社会治理的作用。
关于《“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确立的15个专栏工程,唐恒认为,这主要基于中国当前知识产权发展急需完善的重点、伴随科技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国家战略部署的支撑需要等时代背景考虑。
唐恒表示,专栏工程中,针对新出现的数据知识产权设立专项保护工程,拓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设立专利导航、中小企业战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版权创新发展专项工程,均聚焦新发展阶段对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现实要求;“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工程重点强化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全面提升中国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风险应对能力,从而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程则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基础。(完)